《玻璃纖維行業準入條件(2012年修訂)》發布
來源: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發布時間:2012-10-13 10:11:17 編輯:管理員 瀏覽:1707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
公 告
2012年第46號
為遏制玻璃纖維行業重復建設和盲目擴張趨勢,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和節能減排,規范行業發展,維護市場競爭秩序,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要求,經商發展改革委、國土資源部、環境保護部、質檢總局、銀監會和電監會,對《玻璃纖維行業準入條件》(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07年第3號公告)進行了修訂,現予以公告。
各有關部門在對玻璃纖維生產建設項目進行投資管理、土地供應、環境評價、節能評估、信貸融資、電力供給等工作中要以此準入條件為依據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
2012年9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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